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 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现象。 2、获得201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有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的成绩单)。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xy.sut.edu.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于9月30日以前将填好《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yzbsut@163.com 。 3、我校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通知申请者本人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方式、内容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4、申请者到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相应位置已加盖公章的《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或书面证明。 5、我校向复试合格者寄发《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 6、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 7、申请者请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2、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 第四学年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4、复试时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1号  邮编:110870 联系部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5496237  25499973 联系人:姚勇 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