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2]经济学
345
49
74
[03]法学
320
44
66
[07]理学
290
41
62
[08]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70
39
59
[0852]工程硕士
[085207]电气工程
304
39
59
其他工学专业
270
39
59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学照顾专业)
260
35
53
[12]管理学
[120201]会计学
358
49
74
其他管理学专业
345
49
74
[1256]工程管理硕士
170
42
84
[1251]工商管理硕士
170
42
84
[1253]会计硕士
197
42
84
[025100]金融
345
49
74
单独考试
270
39
59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满分500分
总分不低于230分
满分300分
总分不低于140分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 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 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须将有关证明材料在3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024-25494900。